
咨询热线:
0510-86395391
邮箱:zhongkai-jixie@qq.com
传真号码:0510-86395392
地址:江阴市祝塘镇镇南路65号
收购]楚天科技: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股权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评估报告摘要 ............................................................................................................................ 2
一、绪言 .................................................................................................................................... 5
二、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其他报告使用者.................................................................... 5
三、评估目的 .......................................................................................................................... 13
四、评估对象和范围 ............................................................................................................. 13
五、评估价值类型及定义 .................................................................................................... 14
六、评估基准日 ...................................................................................................................... 15
七、评估依据 .......................................................................................................................... 15
八、评估方法 .......................................................................................................................... 18
九、评估过程 .......................................................................................................................... 28
十、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 30
十一、评估结论 ...................................................................................................................... 31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 34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7
十四、评估报告日期 ............................................................................................................. 38
一、我们在执行本次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
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
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
序,对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长春新华通制药设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春新华通”)的股权事宜所涉及的长春新华通制药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
二、评估目的是为反映长春新华通制药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的市场价值,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长春新华通制药设
七、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
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持续经营前提下,长春新华通母公司总资产账面值
23,066.26万元,总负债账面值19,142.33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账面值3,923.93
万元。长春新华通合并总资产账面值39,996.94万元,合并总负债账面值24,119.31万元,
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结论是:总资产评估价值43,244.26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
17,867.83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26,048.21万元。相比长春新华通母公
司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变动值22,124.28万元,变动率563.83%;相比长春新华通合并
后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变动值10,170.58万元,变动率64.06%。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长春新华通制药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5,599.62万
元,相比长春新华通母公司账面净资产增加51,675.69万元,变动率1316.94%;相比长
春新华通合并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变动值39,721.99万元,变动率250.18%。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采用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29,551.41万元,差异
率是113.45%,差异原因为资产基础法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
理地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并且采用资产基础法也无法涵盖诸如生产经营许可资质、
客户资源、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由于长春新华通是一家药机生产型企业,其核心
竞争能力为其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许可资质、专利技术等,以及多年经营形成的品牌优
势、客户渠道优势等,收益法对其整体赢利能力和未来收益进行折现,其评估结果更
经过比较分析,我们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长春新华通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选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长春新华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的最终评估结论,即长春新华通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55,599.62
长春新华通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部分资产存在抵押和权利受限等情况,本次评估
用。评估报告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
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起计算,至2015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但未包括有关事项声明,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摘要时应
特别关注报告正文中特别事项说明,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需认真阅读评估
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长春新华通制药设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公司下有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华通制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省华通”)。
长春新华通2013年8月26日取得外贸经营权,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
00174466,进出口企业代码60;2011年6月16日通过复查,备案。对
长春新华通制药设备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6日由马庆华、马拓和马力平3
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取得了九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7月27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00万元,实收资本增加至人
民币700万元。本次共增加实收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均由马庆华认缴。本次增资
2011年8月29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273万元,实收资本增加至人
民币972.76万元。本次共增加实收资本人民币272.76万元,其中吉林省生物产业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54.58万元,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8.1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011年10月20日,公司实收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873.00万元,本次共增加实
收资本人民币900.24万元,其中马庆华认缴人民币758.40万元,马力平认缴人民币
2013年3月29日,公司实收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273.00万元,本次共增加实
收资本人民币400万元,均由马庆华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长春新华通及子公司吉林省华通(合并简称“华通”)主要产品是:纯化水设备、
内有大小20多家企业从事制药用水设备的制造,层次不清档次不一。由于所需通
过的验证标准不同,客户选择设备的档次不同,华通主要为国内中高端客户群体服
务,目前与华通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有上海奥星制药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上海日
通在客户中的市场认知度和信誉度较高,华通品牌受到客户的认可。华通的市场定
位主要是为生物制剂、血液制品、无菌制剂、无菌原料药的高端制剂产品服务。
华通产品地域主要分布在北京、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湖北、广东、广西、
海口、深圳、四川、兰州、辽宁、黑龙江、吉林,公司产品信誉度非常好、行业地
吉林省华通占地面积7,967.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共计9,051.02平方米,其
中车间建筑面积近6,400.00平方米,租赁车间面积900.00平方米,投入设备账面原
长春新华通占地面积62,544.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共计40,262.25平方米,
车间建筑面积26,094.24平方米,投入设备账面原值近4,250万元。长春新华通有原
材料材质分析实验室,水质分析化验室,焊接实验室,电解液分析实验室,制药用
水和配料模块化运行实验测试中心,制水设备的FAT车间和配料机组的FAT车间等。
公司拥有各种起重行车和定点悬臂起重机58台。两条板材加工线,自动开卷机和
司,为了更加有利于WATERTOWN出厂设备的正确使用和进行专门安装调试外,华
通的工程队伍还配合销售工程师做“制药用水与纯蒸汽分配系统”和“工艺配料系统”
在压力容器设计方面,按照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的
规定,公司现有2名国家压力容器D2级设计审批员,压力容器设计人员10名。所
有设计的容器均在公司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范围内,没有超出品种范围的现象。公司
有SW6-2011V1.0压力容器计算软件,所有产品必须经过强度计算,确保容器的强度
企业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00112Q21001R2M/2200;建
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ISO9001:2008;GB/T19001-2008。
个区域都有每个区域的特点和差异性,通过区域销售的管理模式能更快、更好、更
公司目前在全国已经设立湖南、河北、吉黑、浙江、江苏、安徽、河南、广东、
辽宁、新疆、山东、四川、重庆、贵州、广西十五个直属市场部,统一在公司营销
总部的指挥下开展销售工作。同时公司又尝试性地开发了山西、陕西、江西、福建
等四个合作经营市场。国内制药业百强企业中38家是华通客户,其中多效蒸馏水
机、纯蒸汽发生器电气安全取得了欧盟认证。公司拥有国内首条制药用水设备整机
钢材料由计划部根据销售合同制定预估采购计划或者根据生产图纸分解制定采购
计划;标准配件根据技术部提供的合同设备配置单(BOM),和库房存货情况制定
专项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辅助材料和低值易耗材料根据生产用量储备半个月至一个
月的库存量,设定库存上下限报警,当存货储备不足时,由库房主管向计划部提出
采购申请,计划部制定采购计划提交给供应部进行采购。采购到货后的物资由供应
况,适当做一定量的储备。一般情况下,不锈钢14mm以上(含14mm)的厚板,
只要是主要产品如水机、纯汽需要的,都会有一张左右的备货(规格1500(或1800)
×6000(或6000以上));不锈钢板10mmh和8mm的板材,根据生产图纸的和销售
数量定制,一般不会有多少存货量;不锈钢板6mm以下(含6mm)的板材,除特
殊需要外均为8吨左右卷板,只要产品上需要的,都有一卷左右的存货量。特殊板
材如2.0(或1.5mm)×1219×2438平板一般情况下都有20至100张的存货量。一般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6月30日财务报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长春新华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目
的是为反映长春新华通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楚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长春新华通全部股权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围的长春新华通总资产账面值23,066.26万元,总负债账面值19,142.33万元,净资
1、根据评估申报资料,被评估单位涉及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
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中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车辆、电子设备等,经核对账实相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无形资产主要是土地使
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其他非流动负债等,经核对账实
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算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
国内可观察或分析的市场条件和市场环境状况。本次评估选择该价值类型,主要是
基于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假设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本报告所称
“评估价值”,是指所约定的评估范围与对象在本报告约定的价值类型、评估假设和
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和方法,仅为本报告约定评估目的服务而提出的
根据与委托方的约定,本项目资产评估的基准日确定为2014年6月30日。
近,故选择2014年6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对评估结果的影
响符合常规情况,无特别影响因素。本次评估的取价标准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
3、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
5、国办发[2001]10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
7、《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
1、财政部财企(2004)20号《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07)189号《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
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
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及《资产评估价值类型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11]227号《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5、中注协会协[2003]18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4、《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计办价格[2002]1153号);
8、《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09)、《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JLJD-JZ-2009)、《吉林省装饰计价定额》(JLJD-FY-2009);
9、《关于公布土地系统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房涉字[1997]3
10、《关于重新核定长春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
管联字[2006]357号)、《关于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管联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
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中常用
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果说
服力强的特点。但由于目前在选取交易单位参照物方面具有极大难度,且由于市场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收益资本化法和未来
收益折现法。收益法从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符合对资产的基本定义,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被评估企业的各项资产及负债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对企业出纳保管的现金进行监盘;以盘点日的经核实
的金额,加上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支出现金金额,减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收入现金
金额作为评估基准日实有金额。将银行存款清查评估明细表中各银行账户金额与对
账单核对,如与对账单的金额一致,则确认该账户的银行存款数。如与对账单金额
不一致,则要求企业提供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未达账项的内容;如未达账项
不影响企业的净资产,则确认该账户的银行存款数;如未达账项影响企业的净资产,
则对银行存款账户进行调整。人民币存款以经核实的调整后账面金额作为评估值。
(2)对于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
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对每笔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和账龄分
进行实地考察,察看仓储情况,了解仓库保管及内部控制制度,查明是否存在毁损、
缺陷、滞存等情况,并进行盘点核查,以确定存货量,选取有关市场价格参考拟定
因为长春新华通制药设备有限公司对吉林省华通制药设备有限公司持有100%
股权,其未来收益与长春新华通制药设备有限公司合并计算,并以合并报表中的数
据为基础,采用收益法对其进行评估;采用基础资产法时只对长期股权投资中的资
产及负债进行评估、没有考虑企业长期经营形成的商誉等,通过对被投资企业的进
行整体评估,确定股东全部权益数额,再根据投资方应占的份额确定长期投资的评
资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1/2×合理建设工期×评估基准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09)、《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JLJD-JZ-2009)、《吉林省装饰计价定额》(JLJD-FY-2009)等;
材料价格:《吉林省工程建设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2014年1月期;《吉林省工
程材料及设备市场信息》2014年4月;《吉林省工程建设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2014
资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1/2×合理建设工期×评估基准
现场勘察成新率采用工程分部位打分法,依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4年
11月8日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对建筑物进行分部位打分,将分部位
打分结果加权平均得出现场勘察成新率。构筑物的现场勘查成新率由评估人员按照
术勘察的状况酌情确定调整系数(若设备使用正常,并且无大的变异,则调整系数
新率;按照前面方法确定年限成新率。年限成新率和技术状况成新率权数分别为
运输车辆(含专用车)评估,根据运输车辆的尚可使用年限、尚可行驶里程数,
分别计算年限成新率、里程成新率,然后根据年限成新率与里程成新率孰低,确定
设备(如电子办公类设备等)评估净值为零;对于盘亏的设备,评估净值为零。
根据估价对象的特点、具体条件和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结合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的土地市场情况和土地估价师收集的有关资料,分析、选择
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评、剩余法、收益还原法等方法评估。
值的生产工艺技术和专利技术,按成本法进行估值。即复核账面值的构成情况,分
资产的具体情况和特点,采用收益法。收益法是通过测算无形资产对企业经营所作
出的贡献,并对其贡献折算为现值作为被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通过合理预测经济
年限内专利和生产工艺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并进行折现,再乘以相关技术收入分成
率,得出生产工艺技术的价值。收益法的关键在于确定一个合理的技术收入分成率,
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以经过审查核实后的调整数作为其评估值,对
不需要偿还的款项,在未来确认为收入后会影响后续会计期间的损益,从而会造成
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减去非经营性负债)得出企业整体价值,然后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
何因素,因此本次评估确定收益预测期为永续,其中2014年7月至2018年12月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支出(扣除税务影响)-资本
长春新华通持有子公司吉林省华通100%股权,母子公司业务相近,因此收益
点,配合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前期准备工作,制订资产评估前期工作计划。随后资产
本次评估于2014年6月12日进驻现场,最终2014年10月30日出具正式资产
设备有限公司填写资产评估申报表,协助企业进行资产申报工作;同时收集资产评
3、根据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到现场进行实物核实,并对资产状况进行察看、
中没有发生重评和漏评的情况,并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估报告初稿,根据委托方意见,在合理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修改,在经委托方确认
1、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的评估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长春新华通制药设
性限制),我公司按准则要求进行一般性的调查。除在工作报告中已有揭示以外,
假定评估过程中所评资产的权属为良好的和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同时也不涉及
信息资料,我公司在进行审慎分析基础上,认为所提供信息资料来源是可靠的和适
家政府机构、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性或行政性授
权文件于评估基准日时均在有效期内正常合规使用,假定该等证照有效期满可以随
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及企业价值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长春新华通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
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被评估企业进行了资产清查,对企业提供的法律性
文件、会计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了验证审核,期间还进行了必要的专题调查与
询证。在此基础上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长春新华通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
长春新华通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纳入评估范围
的母公司总资产账面值23,066.26万元,总负债账面值19,142.33万元,净资产(所
有者权益)账面值3,923.93万元。长春新华通合并总资产账面值39,996.94万元,合
并总负债账面值24,119.31万元,合并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账面值15,877.63万元。
长春新华通在评估基准日的总资产评估价值43,244.26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
17,867.83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26,048.21万元。相比长春新华通母
公司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变动值22,124.28万元,变动率563.83%;相比长春新华
通合并后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变动值10,170.58万元,变动率64.06%。评估汇总
55,599.62万元,相比长春新华通母公司账面净资产增加51,675.69万元,变动率
1316.94%;相比长春新华通合并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变动值39,721.99万元,变动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采用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29,551.41万元,
差异率是113.45%,差异原因为资产基础法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
全面、合理地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并且采用资产基础法也无法涵盖诸如生产经营
许可资质、客户资源、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由于新华通是一家医药机械生产型
企业,其核心竞争能力为其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许可资质,以及多年经营形成的品牌
优势、客户渠道优势等,收益法对其整体赢利能力和未来收益进行折现,其评估结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选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长春新华通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即长春新华通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1、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
以及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不变的前提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
2、受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本次评估范围仅以被评估单位申报为限。
工作的全体人员与被评估单位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
位对所提供会计记录、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以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本报告评估结论是对2014年6月30日这一基准日所评估企业资产价值的客观公允
策,企业对有关资产的存在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有关财务会计政策由企业提
路南丙五路东的房屋及土地已因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抵
押贷款,抵押合同编号:抵/成/XQ/2014151,并向当地主管部门办理他项权利登记,
1、《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中,第14—19项由于以下几种原因,
没有续交保护费:拥有专利申请权的《一种高压运行的多效蒸馏水机汽水分离器》,
其核心技术涉及第18项《蒸馏水机》和第14项《一种列管式蒸馏水机螺旋湍流管
束结构》的局部技术内容,并有所创新,两项原有专利保护已接近10年,故没再
2、第15、17项,因2013年公司办公地点迁移,网络系统不正常,影响了及时
4、第19项《一种汽水分离装置》,主要是汽水分离结构设计,2013年取得的
新专利《一种螺旋板式汽水分离结构》是对前述专利技术的进一步创新,因而没有
办理产权证及车辆行驶证所载与申报单位不符的资产,均由申报单位出具了产权无
2、吉林省华通制药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净月开发区新立城镇长伊公路11公路处
3、吉林省华通制药设备有限公司申报的牌号为吉A76K01的汽车,所有人为李
志波(个人),吉林省华通制药设备有限公司及个人已声明为吉林省华通制药设备
报告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所述的情况下,为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而提出的评估
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参考意见。即本评估报告书及其评估结论仅为一种参
考意见,该意见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仅对评估结
论的合理性(合乎评估的专业规范)承担责任,而不对评估对象的定价决策和处置
决策承担任何责任;且评估结论仅是本报告所述的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下最可能实
现的市场价值的估计值而不是交易价格,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
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格已产生了明
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由于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
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并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报告书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自2014年6月30日起一年内有效。当
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可以将评估结论作为实现本次评估目的
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而服务,以及按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使用范围部门审查。除
非事前征得评估机构书面明确同意,对于任何其它用途、或被出示或掌握本报告的
任何其他人,评估机构不承认或承担责任。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书面同
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
黎巴嫩赌场